政策︱自然资源部就《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总体布局、重大工程、重点任务和支持政策,是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的指导性规划。
6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出席会议介绍《规划》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提出,《规划》主要解决的是自然生态系统的质量和功能问题,在此次规划中,将重要生态系统原则上限定为森林、草原、湿地河湖、荒漠、海洋这5类自然生态系统,不包括农田和城市这两类人工的生态系统。
考虑到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往往需要几十年甚至几代人的持续努力才能见到明显成效。因此,从遵循自然规律的角度出发,将《规划》确定为中长期规划,具体的实施期限是从2021到2035年,与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间节点是一致的。
关于下一步工作,主要有两点考虑:
01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抓好规划的落实。
4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规划时强调指出,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科学布局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从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出发,统筹兼顾、整体实施,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全面增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是今后我们各地各部门落实规划的根本遵循。
02
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科学开展专项建设规划的编制。
《规划》主要是解决未来一段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的总体布局问题,按照规划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将分别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布局的9个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明确重点项目、实施区域、目标任务、具体举措以及投资估算、建设年限等,从而形成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1+N”的规划体系,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来抓好各项工程的实施,促进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中国自然资源报记者:《规划》如何体现对长江、黄河海岸带的生态保护和修复?
长江、黄河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同时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要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维护海洋自然再生能力。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指示精神,《规划》在长江重点生态功能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和海岸带共布局了19个重大工程,在长江重点生态区,以推动亚热带森林、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综合整治和自然恢复为导向,布局了横断山、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大巴山区、三峡库区、鄱阳湖-洞庭湖等河湖湿地、大别山区、武陵山区生态保护修复和重点区域的矿山修复,总计8个重点工程。
在黄河重点生态区,围绕上游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中游抓好水土保持、下游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布局了黄土高原、秦岭、贺兰山、黄河下游生态保护和重点区域矿山修复等5个重点工程。在海岸带,以海岸带生态系统恢复和服务功能提升为导向,布局了黄渤海、长江三角洲、海峡西岸、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和海南岛6个重点工程。
目前,自然资源部按照工作分工,也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长江、黄河和海岸带三个重大工程的专项建设规划,来推动陆海统筹、河湖联动这种治理模式。
中国矿业报记者:《规划》如何把握和体现生态修复的科学性呢?
生态保护修复的科学性问题,目前在我们的工作实际和实践中确实存在,这里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力争把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科学性贯彻始终。在具体编制过程中,在分析我国不同生态系统的时空布局、现状问题、本底特征的基础上,在《规划》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规划目标、总体布局、重点工程,以及任务举措、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严格保护、科学修复的要求。
在下一步工作中,也是在落实《规划》的工作中,我们还将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01
要加强生态重大问题研究,要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和自身机理,结合自然地理格局的变化,开展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分析在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一些重大的生态风险,同时要努力研究一些应对的策略和办法。
02
要坚持保护优先。完善国土空间自然保护地、森林草原、海洋环境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要按照最新颁布的《民法典》依法追究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要加快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的规划体系,并强化用途管制,要统筹划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这三条控制线,以及海域的各类保护线,要确保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改革,促进资源的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要逐步建立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生态保护制度体系,坚决防止走“先破坏后治理”这条老路,要变被动的修复为主动的保护。
03
要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借鉴国际上的一些先进理念、经验和做法,围绕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海岸带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的提升,针对目前各类生态退化和破坏问题,以及它们的损害和破坏程度,分别采取保育保护、自然恢复、辅助修复、生态重塑等各种修复和保护模式,避免过多的人工干预,坚决反对各种华而不实甚至哗众取宠的盆景项目和形象工程。
04
要突出系统性、整体性。注重自然地理单元连续性和完整性,还有物种栖息地的连通性,统筹各种自然生态系统,统筹陆地海洋、山上山下、地上地下、上游下游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推进总书记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05
要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充分考虑水资源的禀赋条件和承载能力,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尊重客观规律,提升生态功能。
红星新闻记者:《规划》在市场化机制方面有哪些创新?
我国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历史“欠账”较多,修复的任务也很重。但同时我们要看到,生态保护修复的公益性很强,目前在生态保护修复中因为盈利能力比较低,项目的风险比较大,加之缺少一些必要的激励机制,目前社会资本来投入生态保护修复的意愿不强,比例也不是太高,仍然还是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投资的渠道相对单一,总量有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按照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的要求,在政府投入的同时,一定要通过释放政策红利,为社会资本、社会力量投入生态保护增加动力、激发活力、挖掘潜力,逐步打通绿水青山转为金山银山的通道。因此,在《规划》中提出了五条措施:
01
要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这种产权安排,制定激励政策,鼓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
02
要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盘活各类自然生态资源。
03
要争取将生态保护和修复纳入金融系统重点支持的领域。
04
要结合有关重大工程的实施,积极推动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生态养老、生物能源等各种特色产业的发展。五是要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湖等休养生息的制度,要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去年年底以来,自然资源部在探索利用市场化的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红树林保护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些激励政策和机制,目的就是推进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模式。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市场反映比较积极,初步见到一些成效。目前,我们正在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综合各种案例和经验,探索更多激励社会主体、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政策措施,促进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扫描上方二维码即可阅读政策全文!
责任编辑:林冬娜、邓小云
文章来源:中国网
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com.cn/zhibo/content_76149731.htm#fullText
国地资讯除发布原创文章以外,亦致力于优秀文章的交流分享。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文章及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219号国地大厦
邮编:510650
联系电话:020-37612453
往期推荐研究研究
解读
《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 年)编制工作方案》解读
国地资讯聚焦国内外自然资源、城乡发展、生态环境行业,致力于宣传热点政策,分享新鲜资讯,展示研究成果。